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拟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万元)
1 芜湖佳宏新材智能工厂二期项目 31,875.00 31,875.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05.00 4,605.00
3 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5,986.00 5,986.00
合计 42,466.00 42,466.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后尚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告编号:2025-043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制订了对应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业务展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具有可行性。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决议》《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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