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通知、电子邮件、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楚楠
6.会议列席人员:徐楚楠、汪建军、沃继波、司明、顾弘、陆强、姜晓东、叶五一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625,800)股。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1)芜湖佳宏新材智能工厂二期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有或自筹方式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下同)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时,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1)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的方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晓东、陆强、叶五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后所得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三个项目;同时,公司对芜湖佳宏新材智能工厂二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海内外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聘请专业研究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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