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监管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12
三、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的合理诉求。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结合以往年度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经历,我们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工作勤勉尽责,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满足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确保日常经营的安全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担保,公司在相关流程中履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公告编号:2026-012
规章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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