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股东、董事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满足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确保日常经营的安全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公告编号:2026-010
定。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上限进行的合理预估与安排,该预计有利于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业务稳定,所有预计交易将在实际发生时遵循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定价。该预计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胜、徐卫兵、刘芳端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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