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确保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确保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
一致性,实际控制人徐楚楠与汪建军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对一致行动方式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徐楚楠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26,715,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0.53%;同时通过芜湖香森洋企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香森洋”)间接控制公司 1.54%的股份、通过芜湖香森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1.8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3.96%的股份;汪建军系徐楚楠的母亲,直接持有公司 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92%,同时通过香森洋间接持有公司 0.026%的股份,因此,徐楚楠、汪建军合计控制公司 81.8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1)徐楚楠
(2)汪建军
一致行动及其表决机制
本协议书所指的各缔约方的一致行动,系指各缔约方在董事会会议中就每个
公告编号:2026-028
议案或事项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或,在股东会会议中,对每一议案以其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全部表决权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协议双方承诺,双方应当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或每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前进行充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应当以徐楚楠先生的意见为准,并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中执行一致行动。
本协议双方承诺,若一方委托其他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该一方应确保本协议书的约定仍得以切实履行。
一致行动关系保持及期限
一致行动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在上述一致行动的期限内,如双方中一方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不再履行在董事会会议中的一致行动义务;如双方中一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则其不再履行在公司股东会中的一致行动义务。
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一致行动期限届满;
(2)既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持有公司股份。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公司控制结构,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书》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