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4868 证券简称:华日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客观、准确、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公告编号:2026-017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阮海洪、王度、陈冬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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