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74868 证券简称:华日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在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的情形下,制订、调整和实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询价事项、超额配售选择权、战略配售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具体事项);
(2)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签署相关协议等;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签署、报送、修改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各项文件,签署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大合同等文件;
(4)确定和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及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做出适当调整;
公告编号:2026-031
(5)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公司股票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拟于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6)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票的初始登记、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锁定及其他相关事宜;
(7)办理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8)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情况(包括监管政策的变化),决定中止、终止本次发行上市;
(9)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本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本次发行申请仍处于上市审核阶段,则本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阮海洪、王度、陈冬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武汉华日精密激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