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38
证券代码:874868 证券简称:华日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
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如下: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告编号:2026-038
4、若本次发行不符合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5、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
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阮海洪、王度、陈冬对《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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