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40
证券代码:874868 证券简称:华日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择机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和收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
在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6-040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阮海洪、王度、陈冬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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