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80
证券代码:874868 证券简称:华日激光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立东、
徐进林、ZHENLIN LIU(刘振林)、陈鹏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就明确及规范四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各方
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公司申请股
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协议有效期进行补充约定。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各方同意修改《一致行动协议》,2026 年 4 月 23日,何立东、徐进林、ZHENLIN LIU(刘振林)、陈鹏共同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徐进林直接持有公司 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2.43%;ZHENLIN LIU(刘振林)直接持有公司 232.2149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1%,并通过武汉超快飞秒激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3.73%的股份;何立东直接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并通过武汉华快激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武汉超快固体激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5.62%的股份;陈鹏通过武汉华超超快激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华超鑫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6.01%的股
公告编号:2026-080
份。何立东、徐进林、ZHENLIN LIU(刘振林)及陈鹏四人合计控制公司 33.64%的表决权,四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实施控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修改内容
1.在原《一致行动协议》第三条“协议期限”中添加:“3.3 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华日激光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则一致行动协议在上市审核期间持续有效。若华日激光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本协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华日激光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之日后 36 个月。”
(二)协议效力
1.除本协议第一条明确修改的内容外,《一致行动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有关内容各方仍应按其中条款继续履行。
2.本协议作为《一致行动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经生效,即具有与《一致行动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致行动协议》相关内容即告修改。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华日激光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一)》,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性产生不良影响。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内部治理的一致决策和执行,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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