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874869 证券简称:维尔精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104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选举独立董事并设立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取消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调整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在此基础上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 -
部分条款中“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
人。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人。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定代表人。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 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
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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