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874869 证券简称:维尔精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二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王小宁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10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选举独立董事并设立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将取消监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并在此基础上修订《公司章程》。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组成条款将予以修改,并设两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于宝义、吴长波(简历见附件)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决策中的作用,鼓励独立董事利用其专业知识为公司服务,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宁夏维尔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 5 万元/年(税前)。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议案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新《公司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全国股转公司办公室《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股转办发〔2024〕104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若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宝义、吴长波经公司董事会及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则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于宝义、吴长波及公司董事赵爱仙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吴长波(会计专业人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该等人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于宝义、吴长波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内审部及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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