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74870 证券简称:武晓集团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条款顺序序号 1 全文条款顺序序号根据修订后相应调
整顺序序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于【挂牌日期】在全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
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生。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
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其中涉及到挂牌 议通过后施行。
后适用的条款,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
转系统挂牌之日起生效实施,本章程
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 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规定,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第一百一十九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二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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