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2024 年及 2023 年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鉴证报告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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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鉴证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43100009 号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晓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度、2024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的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武晓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鉴证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武晓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武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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