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874871 证券简称:思睦瑞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北京思睦瑞科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怀柔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675053709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思睦瑞科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moon Record Beijing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 21 号(北方汽车
配件厂院内)
邮政编码:1014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841,958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为支撑,以创新促发展,助力国内外客户快速高效地研究、开发和生产创新的生物制药产品。
第十三条 经依法批准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医药临床试验咨询(不含中
介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会议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一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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