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安保医疗”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安保医疗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信证券。国信证券指派邓辽、何家洛、周加迪、雷清月四人组成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其中,邓辽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四人均为国信证券正式员工,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天健会计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观韬律师”)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信证券为安保
医疗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协同会计师及律师,持续跟进安保医疗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和安保医疗之间保持顺畅沟通,通过组织学习最新监管规定、进行医疗行业审核动态分享、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及专题讨论会、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持续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各中介机构就各自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积极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的重点工作内容如下:
1、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向辅导对象及时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组织学习关于发行上市的最新政策;分享医疗行业审核动态,向辅导对象介绍 2025 年 1-6 月医疗行业的资本市场动态及审核情况。
2、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了解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整体经营情况、跟进公司新签订单和订单执行情况,研判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业绩变动趋势。
3、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及专题讨论会,定期对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继续跟进辅导对象的财务情况、业务技术情况、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多方面事项,了解针对前期问题所制定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督促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执
行法定程序和履行义务。
4、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接受辅导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方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天健会计师、观韬律师共同配合辅导机构对安保医疗开展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信证券与其他专业机构持续跟进公司经营情况、市场需求回暖情况、公司新产品上市情况等,沟通了解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并将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注审核形势变化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审核形势的变化及趋势,并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板块定位以及是否达到股票发行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辅导对象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2、分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提供业务发展建议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公司管理层对 2024 年度、
2025 年 1-8 月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讨论。公司 2025 年 1-8 月的
经营业绩较同期有所提升,预计公司在 2025 年第四季度的业绩增长势头良好。辅导工作小组就公司海外业务布局、产品结构调
整、提升盈利能力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探讨,提供公司业务发展建议。
3、持续关注研发投入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9 号》对研发人员认定及研发投入认定的变化,持续协助辅导对象完善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4、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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