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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关于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深圳市安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收入真实性。根据申报材料,( 1)2023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公司经销模式销售占比分别为 97.81%、97.35%、97.75%,其中经销商分为签约经销商和一般经销商,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低且变化较大。(2)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18.98%、31.07%、41.82%,逐年提升。(3)经公开信息查询,前五大客户中浙江艾意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 0,抚州维璟贸易有限公司参保人数为 0且公司处于歇业状态,上海洋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 0 且参保人数仅 2 人。(4)公司以“经客户签收且取得签收单”作为境内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依据,对外提供急救培训等服务存在以时点和时段确认收入两种模
式。(5)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 1,705.94 万元、481.79 万元、154.77万元,2024年大幅降低。

请公司:(1)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补充披露经销模式、境外销售情况;分别列示说明主要经销客户、境外客户的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作背景、主要产品、是否签订框架协议、经营规模与其交易规模是否匹配,结算模式、信用政策。(2)说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低且变化较大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复购率、购买规模及购买频率的分布情况,说明公司客户数量是否存在较大波动,公司销售的持续性、稳定性,客户集中度较低是否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说明公司与上述实缴资本或参保人数较少的客户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抚州维璟贸易有限公司处于歇业状态原因,上述企业与公司交易是否真实、公允,交易规模与客户经营规模是否匹配;列示由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报告期内注销的、实缴资本或参保人数较少、成立即开展合作的、主要为公司服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经销商,逐项说明主体名称、异常情况、交易背景、交易金额及占比、与公司交易额占其收入的比例,结合市场价格或第三方交易价格说明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4)列示说明签约经销商和一般经销商报告期内的数量、交易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两类经销商在交易模式中的差异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向主要经销商客户销售产品的流向、各期末库存情况、是否实现最终销售。(5)说明公司与线上销
售的经销商是否签署经销协议并明确线上销售渠道,对应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退换货安排情况说明是否为买断式交易模式,收入确认时点是否谨慎;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条款或安装调试责任,以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是否谨慎,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跨期调节。(6)说明公司提供急救培训等服务采用时点法或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划分的判断依据、收入确认依据,是否经过客户确认;说明提供服务符合时段法哪项适用条件,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7)说明公司销售软件的功能、是否为设备硬件销售的必要构成、是否能够单独销售,软件销售的定价依据,公司软件销售是否单独构成一项履约义务,软件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相关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与软件销售额是否匹配,税收优惠是否存在被追缴风险。(8)补充披露“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内容。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2)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对境外销售、经销模式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说明对销售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单独说明境外客户)的走访比例、发函比例、回函比例、替代程序、细节测试等,说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经销商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关于业绩下滑。根据申报材料,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1)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142.18 万
元、28,222.83 万元和 7,436.55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282.25万元、2,278.33 万元和 32.46 万元,主要是境内销售收入下滑、医用呼吸机产品销售规模下滑所致。(2)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9.98%、60.55%和 62.38%,毛利率增长。(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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