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4
证券代码:874876 证券简称:滨沅国科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滨沅国科(秦皇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鉴于公司拟变更住所,同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秦皇岛市经济 第四条公司住所:秦皇岛市北戴
技术开发区龙海道69号科技大厦四层。 河区海宁路 225 号。
邮政编码:066000。 邮政编码:066199。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新的法定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为 1,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其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规定情形的除外。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经全体董事的 2/3 以上通过。
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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