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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滨沅国科(秦皇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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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滨沅国科(秦皇岛)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滨沅国科(秦皇岛)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滨沅
国科”、“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或“辅
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 等有关规定, 以及《滨沅国科(秦皇岛) 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
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参与本期尽职调查和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为长江保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保荐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为郑旭楠、 魏慧楠、 王派。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 具备法律、 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 具备良好的敬
业精神, 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长江保荐与滨沅国科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 并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文件, 贵局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予以受
理。 滨沅国科本期辅导工作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 辅导机构通过持续尽职调查、 电话会议、 组织辅导对象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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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三) 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 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 根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 主要的辅导内容如下:
1、 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财务状况、 业务及技术能力、 内部管控机制、
公司管理结构等多个方面。 对于识别出的问题, 辅导工作小组及时采取现场或电
话沟通的方式进行讨论并予以纠正。
2、 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辅导期内,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北交所上市申报计划, 对公司 2025 年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 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 资产
质量和盈利能力。
3、 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确保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
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知悉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4、 其他内容
本辅导期内, 辅导小组持续对滨沅国科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的口碑声誉情况进行关注, 通过网上信息检索等方式对上述主体的口碑
声誉进行了核查, 未发现上述主体在本辅导期间存在重大敏感事项、 重大舆情、
重大违法线索等负面情况或其他导致口碑声誉受损的事项或情形。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
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辅导工作, 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 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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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为第一期辅导工作, 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现场拜访和调查, 并就
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 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沟通, 提出相应的建议, 公
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 综合来看, 辅导对象已经较好地建立了公司治理及
内部控制机制, 能够做到规范、 独立运行。 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执
行相关内控制度, 及时反馈和辅导, 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 二)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 辅导对象各项规章制度、 各职能部门运行及执行情况良好, 但公
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还存在持续完善的空间, 辅导小组仍将会持续、 严格地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尽职调查和梳理工作, 发现问题后及时
督促整改, 确保辅导对象按照股票发行上市的要求逐步规范运作。
三、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机构将按照既定的辅导计划和方案, 持续履行辅导义务。 下一辅导期内
辅导机构将全面对照辅导协议、 辅导方案, 关注公司新近发生的事项, 结合滨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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