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65
证券代码:874877 证券简称:越新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的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2025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3 年-2025 年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真实发生,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符合当时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自愿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65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浙江越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红岩、凌云、魏晓慧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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