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879 证券简称:戈尔德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及上市”),公司经认真、详尽、严格论证,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拟定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编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100 万套/400 万支汽车智能悬架
1 36,280.82 35,800.00
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进度陆续投入使用。若拟投资项目所需投入资金超出募集资金金额,超出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此外,本次发行公司可能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股份,进而获得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
公告编号:2026-025
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强、朱勤、项国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意见》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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