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65
证券代码:874879 证券简称:戈尔德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稳步、有序推进,公司决定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强、朱勤、项国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公告编号:2026-065
会议相关议题的独立意见》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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