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9
关于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560.22 万元、91,842.18 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467.68 万元、20,830.78 万元,2024 年业绩相比2023 年度增长幅度较大;(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50.65%及 45.44%,毛利率下滑且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3)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直接销售方式又分为普通直销和服务商辅助直销;(4)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且存在主要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请公司:(1)结合申请 IPO 报告期内的业绩数据及万亿
定向国债对公司的具体影响,详细分析披露公司 2023 年业绩下滑后 2024 年大幅上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变化趋势是否一致,业绩是否具有稳定性;公司净利润增
长幅度显著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因;(2)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机器设备、人员及材料采购的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增长与关键生产要素的匹配性;(3)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公司客户复购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期末在手订单、期后新签订单、期后经营业绩(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4)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有,请按季节补充披露收入金额、占比情况,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与公司实际业务相符;(5)结合公司各产品的销售单价及收入占比,补充分析报告期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6)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各产品毛利率,说明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7)说明具体销售模式及收入占比;主要代理商或服务商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公司的关联方,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通过服务商或代理商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不同销售模式毛利率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不同模式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差异;(8)说明公司主要客户变动频繁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开拓新客户的措施,如何保证销售收入的稳定性;(9)说明公司向广东鹏洋应急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定价策略或方式与其他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差异,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单价是否存在差异;公司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收付款是否分开核算,是否存在收付相抵情况;(10)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中,支付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内容。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说明针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恰当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存货及采购。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555.50 万元和 30,674.17 万元,占当年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97%和25.97%,金额较大;存货中,发出商品的占比分别为 54.43%及 29.94%;(2)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7.26%及 86.97%;(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的金额较大,分别为 6,263.21 万元及 14,851.25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合同签订、备货、发货和验收周期、订单完成周期等,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公司的订单、业务规模相匹配,存货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存货的期后结转情况;(2)说明存货库龄结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方法及计提充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说明公司的各产品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如何区分存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公司存货分类、结构及变动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各期末对各存货项目进行盘点的情况,包括盘点范围、地点、
品种、金额、比例等,说明执行盘点的部门与人员、是否存在账实差异及处理结果;(5)说明公司产品原材料的具体构成及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变化、公司能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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