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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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国、林秋英、林立伦、林立珍能够直接
和间接支配公司 76.05%的表决权。虽然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
公司治理结构,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及措施防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但其仍有可能利用该地位,通过行
使表决权、日常经营管理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安排、
财务及重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环宇科技、公司实际控制
人林志国、林秋英、林立伦、林立珍分别与新兴投资、新罗
投资签订《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次日与汇鑫投资签订
《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在 2027 年 6 月 30 日之前,若侨龙应急未能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公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风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新兴投资/汇鑫投资/新罗投资持有的侨
险 龙应急股份未能被上市公司或其他方按照不低于协议约定的
每股回购价格完成并购,则新兴投资/汇鑫投资/新罗投资有权
书面要求环宇科技、林志国、林秋英、林立伦、林立珍回购
新兴投资/汇鑫投资/新罗投资各自所持侨龙应急的部分或全
部股份,并对回购价格进行了约定。
若触发回购条款,新兴投资、汇鑫投资、新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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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