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874882 证券简称:金晖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拟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公开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所作的各项公开承诺,现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以继续履行;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金晖隆股东会审议;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所作的各项公开承诺,现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企业无法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以继续履行;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履行所作的各项公开承诺,现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无法履行或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以继续履行;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