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5 15:32:08 股吧网页版
芯愿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883 证券简称:芯愿景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公告编号:2026-019

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相关传播媒介;

(三)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及相关政府机构;

(四)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公告编号:2026-019

(四)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股转公司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查和答复投资者提问的文字资料的审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