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883 证券简称:芯愿景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内
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芯愿景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债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告编号:2026-016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
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分级授权的决策体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按
照不同的权限对投资进行审批,其中股东会是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 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未达到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所列标准的,应当提交公司执行委
员会审批。
第十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向
金额适用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一条 根据本制度第七条规定需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事项,若所涉及的资产总
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
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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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拟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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