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886 证券简称:映日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超额配售、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等具体事宜,并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的意见,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取舍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轻重缓急排序;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决定并支付相关费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公告编号:2025-082
3、根据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4、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如需)等法律文件,决定并支付相关费用。
5、制定、审阅、修改、签署、执行、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必要的合同及协议、说明、承诺函、确认函等各项文件。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及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递交申报文件、回复监管部门反馈意见、履行及实施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程序等。
7、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后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本次发行的需要,相应修改或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及《章程(草案)》;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订《章程(草案)》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在工商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若需)的变更和备案登记。
9、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的意见,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其他事宜。
10、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则本次授权董事会事宜有效期
公告编号:2025-082
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