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9
证券代码:874888 证券简称:绽妍生物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绽妍生物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审部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内审部门,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相应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必要的常识及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三)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八条审计部设负责人 1 名,负责内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内审部负责人必须具有实际工作经验。
第九条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审部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等;
(六)协调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内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十二条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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