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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8:29:36 股吧网页版
绽妍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80

证券代码:874888 证券简称:绽妍生物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
展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80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绽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何力、彭刚、张军毅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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