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891 证券简称:铭仕兴新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一、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参考了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 关于拟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6-02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世明、谢咏恩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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