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关于广东迅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广东迅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迅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贸易商销售和境外销售。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1.73%、 78.20%和 81.49%,贸易商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1.02%、58.51%和 55.39%,其中对终端客户为俄罗斯客户的贸易商 Netsky 等销售收入下降较多,Netsky 部分客户由HIGH CONTRAST 等贸易商承接。(2)公司存在 MOVILLOGIX ASIA LIMITED 等注册资本较低、参保人数较少、对公司采购占经营规模比例较高的贸易商客户。
请公司:(1)详细说明公司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情况,包括贸易商下游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所在国家、所处具体行业,说明贸易商终端销售金额及占比、贸易商期末存货情况等。(2)说明报告期各期向公司采购出现下滑的贸易商名称、注册地和终端客户所在地、各期向公司采购额及占比、下降原因和其他情况,终端客户是否寻找其他贸易商替代采购,如有,说明终端客户、原贸易商、新
贸易商之间的对应关系和替代后采购金额及比例,是否发生较大变动,是否存在与公司中止合作的情况,进一步分析公司销售的稳定性。(3)列示报告期各期注册资本较低、参保人数较少、对公司采购占经营规模比例较高、与公司合作年限较短的贸易商客户名称及基本信息,该类贸易商客户较为异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依赖公司的情形,是否为公司虚构销售收入,主办券商是否对该类贸易商客户采取充分的核查手段。(4)补充说明公司运保费、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关系。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对贸易商终端销售的具体核查手段、核查结论,并对境外销售和贸易商客户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产品及毛利率。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1)公司自有品牌为 Sohoo、 GAMEMAX ,销售范围较
广 ;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中 不 存 在 芯 片
(CPU、GPU、存储卡)、散热器等电脑整机核心部件供应商。(2)报告期内,公司对武汉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达”)销售毛利率持续为负。(3)2024年度公司对向深圳市熊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信科技”)销售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请公司:(1)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产品贴牌销售的情形,如有,分别说明公司各自有品牌和贴牌销售品牌的名称、下游客户情况、所在国家或地区、销售用途和类别(电竞游戏、家庭消费、办公用品等)、销售金额和占
比。(2)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芯片、散热器等整机核心部件供应商,若有,列示各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若无,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供应商和销售情况,说明公司在未装配芯片、散热等核心部件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自有品牌销售,是否符合行业特征。(3)说明公司业务实质及核心竞争力,公司业务是否仅为电脑零部件装配整合,公司业务实质、技术壁垒、竞争力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或处于同一水平,是否足够支撑公司毛利率水平,公司毛利率相比前次挂牌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具备真实性。(4)说明公司与宝龙达合作背景,涉及终端客户名称,报告期内公司对宝龙达销售毛利率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未来是否可以转正;测算该合作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利润、毛利率的影响,是否显著影响公司业绩。(5)结合同行业类似业务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与熊信科技的合作情况,2024 年公司对熊信科技销售相关业务采用净额法计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分别测算该业务按总额法、净额法计量下的毛利率情况与对公司服务器算力终端产品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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