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胜新材”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挂牌规则》等制度,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我公司”〉对柏胜新材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柏胜新材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国投证券与本次挂牌公司柏胜新材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国投证券推荐柏胜新材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柏胜新材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对柏胜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
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荐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和相关意见
项目组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提交了关于推荐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国投证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股份转让业务第 19 次立项工作会议,委员李军、凌云、周
尔熙、黄俊、冯翔参会并审议了《关于推荐广东柏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立项申请》,经审议,5 位委员同意,0 位委员反对,同意国投证券担任柏胜新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之立项申请。
(二)质量控制程序和相关意见
项目组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向质量控制部提交了现场核查申请,质量控制
部、内核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9 日,对柏胜新材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转让项目履行现场核查程序。
现场核查的主要核查方法有:
1、检查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按照投资银行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相关规定,检查本次新三板挂牌项目工作底稿的完备情况,并依此判断项目组的勤勉尽责情况。
2、现场察看。通过现场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公司内设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等。
3、现场访谈。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公司董监高、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情况和本次发行存在的问题。
4、核查尽职调查事项的充分性。通过查阅底稿、复制重要文件等方式,检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是否已充分履行了重要尽职调查程序。
5、检查项目组工作日志。通过查阅中介机构协调会记录等方式,检查项目组工作日志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审核整套申请文件。按照新三板挂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对公司挂牌条件相关的实质性问题、申请文件齐备情况、信息披露合规性等进行审核。
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现场检查人员已完成现场核查程序,提请内核委员
关注的重点问题如下:
1、公司曾于 2024 年申报新三板挂牌后撤回的原因;关注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违规情形,关注是否已整改到位;公司属于重污染行业,提请委员关注上述违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关注公司被行政处罚而导致不满足挂牌条件的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违规分包以及部分劳务分包商缺少必要资质的情况,关注公司的相关整改措施及经营合规性;
3、公司的 2023 年第一大客户为前关联方,关注该客户是唯一的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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