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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关于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奉加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奉加科技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范璐、赵耀、郑天宇、邬溪羽、邬倩、刘天宇,其中范璐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中信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除中信证券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力律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
期辅导期间,中信证券会同中汇会计师、通力律师对发行人进行了持续辅导。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文件核查、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期间,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助规范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2、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与中汇会计师共同协助辅导对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协助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制度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通力律师作为辅导对象律师、中汇会计师作为辅导对象会计师,共同配合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落实整改财务内控、三会制度规范等问题,协助接受辅导人员学习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责任与义务。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经销收入占比较高导致核查难度大

根据前期辅导情况,辅导对象存在经销商收入占比较高且经销商相对分散等特征,导致穿透核查难度较大。中信证券已经会同中汇会计师和通力律师制定经销商专项核查计划,将综合运用函证、实地走访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抽查监盘、分析性复核、资金流水核查等手段,进一步确认公司经销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2、关于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持续完善
中信证券及通力律师对辅导对象治理制度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中信证券及中汇会计师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财务内控情况,督促辅导对象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及其接受辅导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工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提供所需资料,参与访谈、参加协调会,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对辅导机构提出的关注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对象正在对募投项目进行前期跟踪、内部筛选、论证,募投项目尚未确定,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未来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发展战略,督促公司尽快落实确定募投项目。

在辅导工作推进过程中,辅导机构将协同证券服务机构持续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预防性解决方
案,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由范璐、赵耀、郑天宇、邬溪羽、邬倩、刘天宇六人组成。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为:

1、继续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通过个别答疑、对口衔接的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行、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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