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55
证券代码:874896 证券简称:奉加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 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严格按照薪酬相关监管制度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55
三、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无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世农、霍佳震、洪志良、林伟基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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