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896 证券简称:奉加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并制
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并制
定、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000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
理, 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保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
方式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
(五)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
必要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 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 总
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 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 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的成交金额, 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
债务及费用等。但若:
(一)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
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 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二)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应当以交易发生额作为成交金额;
(三)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 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
成交金额。
第八条 公司分期实施交易的, 应当以交易总额为基础适用本制度第五条与第六
条的规定。
第九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
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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