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赢胜节能:申请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一、 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公司前身赢胜有限的设立及股权演变

1、2002 年 5 月,赢胜有限成立

2002年4月,泰兴市佳力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机电”)、陈玉英、吴鸣共同签署《泰兴市赢胜建材有限公司投股协议书》以及《泰兴市赢胜建材有限公司章程》,各方同意共同出资成立赢胜有限,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其中,佳力机电出资40万元,陈玉英、吴鸣各自出资5万元。

2002年4月30日,泰兴市安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安会验[2002]22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4月30日,赢胜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50万元整。

2002年5月28日,赢胜有限取得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128321013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泰兴市赢胜建材有限公司;住所泰兴市泰兴镇车站路33号;法定代表人戴云芳;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建筑材料、电机、电器批发、零售;营业期限至2022年5月23日。

赢胜有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佳力机电 40.00 80.00

2 吴鸣 5.00 10.00

3 陈玉英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2、2002 年 8 月,赢胜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年7月26日,赢胜有限股东会同意佳力机电、吴鸣将其持有的赢胜有限40万元、5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秦天庆、秦伯进。

2002年7月26日,佳力机电与秦天庆、吴鸣与秦伯进分别签订《协议书》,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约定。

2002年8月7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赢胜有限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赢胜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秦天庆 40.00 80.00

2 秦伯进 5.00 10.00

3 陈玉英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3、2003 年 2 月,赢胜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增至 200 万元

2002年11月16日,秦天庆与泰兴市泰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泰兴集体资产管委会”)、陈玉英与秦伯军分别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秦天庆将其持有的赢胜有限30万元出资转让给泰兴集体资产管委会;陈玉英将其持有的赢胜有限5万元出资转让给秦伯军。

2003年1月20日,赢胜有限股东会同意:陈玉英将其持有的赢胜有限5万元出资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秦伯军;秦天庆将其持有的赢胜有限30万元出资无偿转让给泰兴集体资产管委会;赢胜有限注册资本增加1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泰兴集体资产管委会认缴。

2003年1月27日,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永会股验(2003)0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1月27日,赢胜有限已收到股东泰兴集体资产管委会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万元。

2003年2月28日,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准赢胜有限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赢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