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74900 证券简称:赢胜节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秦伯军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6-022
(公告编号:2026-02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与公司全体现有股东、江苏省节能环保战新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江苏泰州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共同签订了《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上述协议约定了公司在不违反《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项目投后管理所需材料清单函件提供投后管理材料。
现结合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监管规则要求,经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同意解除《原协议》,共同签署《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简称“《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完成签署后,公司与公司全体现有股东、江苏省节能环保战新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泰州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重新签署《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删除《原协议》中关于提供投后管理材料的条款,重新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且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解除<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22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与实际控制人秦伯军、江苏省节能环保战新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江苏泰州新材料产业专项母基金(有限合伙)共同签订《赢胜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简称“《原补充协议》”),上述《原补充协议》约定了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公司并非特殊投资条款相关义务的承担主体,也不对特殊条款承担任何责任。
考虑到公司作为上述《原补充协议》的签署方,结合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监管规则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拟将公司从《原补充协议》签署方中剔除,各方拟解除上述《原补充协议》,并签署相关解除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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