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901 证券简称:星网信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星网信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及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 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环境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查、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理念,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运营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及三会运作、研发项目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十条 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主要的内部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 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公司应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二) 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具体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具体按照《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具体按照《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具体按照《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 信息披露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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