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901 证券简称:星网信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三、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四、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六、 《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
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七、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八、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九、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十、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十一、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