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生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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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903 证券简称:鸿生材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根据《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在印度尼西亚设立 2 家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在印度尼西亚设立 2 家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的 2 家印度尼西亚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设备出租、设备贸易业务;破碎、生产石子,机动车辆货物运输,水泥,砂石贸易业务。相关安排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何宝平、何鑫强、何艳霞、何艳红在审议该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宜言、陈佳俊、侯富强
2026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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