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903 证券简称:鸿生材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福州市鸿生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由福州市鸿生建材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在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 整体变更设立,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157099457XA。 信用代码为:9135018157099457XA。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第三条 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
于【】年【】月【】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
公司由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 文件。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本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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