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8:27:34 股吧网页版
鸿生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874903 证券简称:鸿生材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或电子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宝平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在公司股东会审核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佳俊、陈宜言、侯富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已有的章程进行了修
订、补充及完善,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佳俊、陈宜言、侯富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或废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已有的内部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废止、补充或完善,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具体如下:

(1)《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8);

(2)《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9);

(3)《关于废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0);

(4)《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1);

(5)《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2);

(6)《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3);

(7)《关于修订<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