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宁波信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兴甬路 128 号)
关于宁波信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
主办券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信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宁波信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远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司提出的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书面说明。涉及对《宁波信远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问询函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显示。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关于独立性。...... 4
问题 2:关于业务合规性。...... 47
问题 3:关于环保合规性。...... 58
问题 4:关于收入及业绩增长。...... 80
问题 5:关于应收账款。...... 146
问题 6:关于存货与供应商。...... 155
问题 7: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75
问题 8:关于财务规范性。...... 188
问题 9:其他事项。...... 191
问题 9.1 关于期间费用。...... 191
问题 9.2 关于合作研发。...... 203
问题 9.3 关于其他财务问题。...... 207
其他事项 1: ...... 214
其他事项 2: ...... 215
问题 1:关于独立性。
根据申报文件,(1)控股股东信远集团的股东袁奕琳与袁可人、袁奕琅于2021 年 12 月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袁可人、袁奕琅将持有的信远集团表决权委托给袁奕琳行使。(2)2012 年 6 月,信远集团、祁旭霞共同出资设
立信远炭材料;2021 年 11 月,祁旭霞将持有的 180 万股份转让给信远集团后退
出信远炭材料;2022 年 12 月,信远集团以信远炭材料 100%股权向信远科技增资。(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3,365.48 万元、4,506.87 万元和 1,650.3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63%、27.54%和 17.94%,主要为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KYBON 和信远集团的关联销售;(4)公司于 2025年设立信贤聚、信英聚进行股权激励,其中,信贤聚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董事、高管和核心管理人员,信英聚合伙人为公司董事、高管和核心管理人员。
请公司:(1)补充披露信远集团股东表决权委托的原因、委托事项范围、委托期限、是否有明确的终止条款、是否有单方任意解除权,说明是否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是否存在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认定等情况。(2)说明祁旭霞退出信远炭材料的原因及背景,2022 年信远炭材料 100%股权价值的审计情况,评估方法、评估增值情况及评估定价结果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未选择由信远集团、信远炭材料作为挂牌主体的原因,是否存在规避挂牌条件的情形;前述股权转让是否均为真实转让,是否涉及股权代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系为规避股权纠纷或合规性瑕疵,转移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争议。(3)说明 KYBON的基本情况、合作情况、是否专门销售公司产品等,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 KYBON控制权的原因、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情况;说明信远集团及其控制企业的认定范围及完整性;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向 KYBON 和信远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关联销售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公司未来业绩拓展是否依赖于公司关联方;结合与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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