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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5:46:41 股吧网页版
德同兴: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08 证券简称:德同兴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讨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而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内容真实、公平、合理、有效,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26-009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满足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确保日常经营的安全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担保,公司在相关流程中履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监管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

公告编号:2026-009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德同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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