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910 证券简称:山源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 针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 2026 年业务发展规划。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三、 针对《关于审议并同意报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四、 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会计准则等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及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五、 针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公允、合理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六、 针对《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七、 针对《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
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八、 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公司章程变更主要是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变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九、 针对《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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