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74912 证券简称:风和医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故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过程中,可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本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性质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上海丰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Fulbright GmbH 子公司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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