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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5 18:29:21 股吧网页版
中维化纤: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75

证券代码:874915 证券简称:中维化纤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为保证承诺未来正常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75

(4)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5、如未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有更加严格的要求的,本公司将遵守该等要求。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本企业/本人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企业/本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的,本企业/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

公告编号:2026-075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有效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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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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