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919 证券简称:济人药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申报、反馈、发行上市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如需)、证券监管部门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相关手续;制定、签署、执行、修改、补充、递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实施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底价、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战略配售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3)审阅、修订、签署及执行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承诺函/确认函、合同及协议、相关公告及其他有关文
公告编号:2025-056
件。
(4)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修订和调整,以及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募集资金存放至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作出调整和修改等。
(5)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以及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其他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企业登记事宜。
(6)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本次发行涉及事项的审核问询意见,根据其要求出具或修订公司本次发行的公开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7)本次发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在本次发行后办理向北交所申请股票上市的相关事宜。
(8)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合同,决定其服务费用。
(9)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如本次发行的规定、政策发生变化,按照新政策及规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作相应修改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上未列明但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和必要行动,包括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进一步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本次发行申请仍处于上市审核阶段,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公告编号:2025-056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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