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74919 证券简称:济人药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450 吨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21,948.96 21,948.96
2 年产 8000 吨中药饮片项目 5,971.45 5,971.4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84.05 5,644.05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463.50 6,463.50
5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12,500.00
合计 52,567.96 52,527.9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实施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已
公告编号:2025-057
投入项目的款项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情形。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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